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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日报网讯 6月4日,发布公告称,根据安排,截至 2026 年 7 月7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“航新转债”将被强制赎回,特提醒“航新转债”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。本次赎回完成后,“航新转债”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,债券持有人持有的“航新转债”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,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,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。债券持有人若转股,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。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,不能将所持“航新转债”转换为股票,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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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来源:证券日报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