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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》,旨在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,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。该意见提出,至2029年,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将提升至45%以上,至2035年进一步提高到50%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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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8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》,旨在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,促进数字经济发展。该意见提出,至2029年,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将提升至45%以上,至2035年进一步提高到50%以上。